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普江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727********0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802民初618号 |
案号 |
(2020)云0802执15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普江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谢丹支付欠款12万元;二、驳回原告谢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80元,减半收取1590元。由原告谢丹负担190元,由被告普江伟负担1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