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普江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27********00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0802民初618号
案号
(2020)云0802执15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普江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谢丹支付欠款12万元;二、驳回原告谢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80元,减半收取1590元。由原告谢丹负担190元,由被告普江伟负担1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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