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海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13********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624刑初268号 |
案号 |
(2020)辽0624执11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姜海洋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与原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已交纳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2月27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止。未交纳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卞铁城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交纳)。(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