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农茂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30********2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424民初140号 |
案号 |
(2020)桂1424执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农阳峰、农茂庭偿还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0 000元及利息167 619.33元(利息已计至2020年2月19日,自2020年2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二、农志邦、黄燕、陈志敏、黄海兰对农阳峰、农茂庭本案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农志邦、黄燕、陈志敏、黄海兰在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就代为清偿的部分向农阳峰、农茂庭追偿。案件受理费10 376元,减半收取5 188元,诉讼保全申请费3 808元,共计8 996元,由农阳峰、农茂庭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