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4********65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723民初2999号
案号
(2020)甘0723执14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莉返还原告赵青凤、裴天全山工sem650b型轮胎式装载机一台(已保全),支付二原告占有装载机期间的损失费122903.2元,限被告王莉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二、被告刘文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50元,保全费1020元,由被告王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12-01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