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崇成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923********14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2923民初959号 |
案号 |
(2020)甘2923执17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焦保辉、崇成芳偿还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截止2017年9月5日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71370.22元。(2017年7月6日至还清之日的利息,以14.4%的年利率计息),加倍支付延迟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85元由焦保辉、崇成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