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詹燕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24********87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琼9006民初3025号 |
案号 |
(2020)琼9006执15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与被告纪新秀、詹燕霞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助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万宁行工商易贷通2018-xd19-c4)。 二、被告纪新秀、詹燕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拖欠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的贷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90.08元、罚息3055.7元。后续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自2019年9月30日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184元(已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预付),由被告纪新秀、詹燕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28 |
发布时间 |
2020-1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