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0300********0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01民初2586号
案号
(2020)新2301执恢5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疆农人种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刘宏、周建明、张军、邵以辉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潘进全借款170万元;二、被告新疆农人种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刘宏、周建明、张军、邵以辉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421000元,并按借款本金170万元,月利率20‰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5月8日起至借款还清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9-09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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