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龙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22********45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322民初467号
案号
(2020)豫1322执18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方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判决如下:一、被告刘世凡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方城县鼎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清偿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4,443.8元,并自2020年1月21日起,以本金500,000元按年利率16.8%向原告支付占用费至款清。二、被告刘世凡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方城县鼎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方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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