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2********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322民初1052号 |
案号 |
(2020)豫1322执23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方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袁飞欠原告职丽本金30000元及利息25000元,共55000元。袁飞当庭归还本金3000元,下余本金27000元,自2017年6月开始至2019年8月,于每月28日之前归还1600元(含本金1000元,利息600元,利息按月息2分计付至本金还清之日),2019年9月开始被告袁飞每月归还1600元的均是利息。案件受理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袁飞负担。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的内容,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或按指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方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