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肇庆绿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6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284民初4119号、(2020)粤12民终1075号 |
案号 |
(2020)粤1284执14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肇庆金凯悦通讯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肇庆绿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11年8月26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于2012年4月10日签订的《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于2011年12月13日签订的《关于道路扩建协议》、于2014年12月31日签订的《租赁补充协议书》、于2019年9月9日签订的《和解协议》。二、被告肇庆绿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腾退租赁物并返还给原告肇庆金凯悦通讯电子有限公司。三、被告肇庆绿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支付给原告肇庆金凯悦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租金404033.58元(租金计算至2019年10月31日,此后的租金按照每月98832元的标准,计算至完成腾退并返还租赁物为止)。四、被告肇庆绿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支付给原告肇庆金凯悦通讯电子有限公司2018年和2019年土地使用税共49035.36元。五、被告肇庆绿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支付给原告肇庆金凯悦通讯电子有限公司违约金4512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19年9月30日,之后的按照年利率20%的标准,从2019年10月份开始,以实际拖欠的租金为标准,计算至所有租金支付完毕之日止)。六、驳回原告肇庆金凯悦通讯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4802.68元(原告已预交7401元,被告已预交7401.68元),由原告肇庆金凯悦通讯电子有限公司负担8733元,被告肇庆绿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069.68元。、依据(2020)粤12民终1075号的生效裁定。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向国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05846601084 |
登记机关 |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肇庆高新区城中工业园肇庆金凯悦通讯电子有限公司车间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