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恒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625********4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德民一初字第302号 |
案号 |
(2020)桂1024执恢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黄忠华、谭恒卡向原告罗忠理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利息21600元,两项共计101600元。此款限于2015年3月12日前还清。二、本案受理费1800元,依法减半收取900元,由被告黄忠华、谭恒卡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