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天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RY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114民初12119号 |
案号 |
(2019)粤0114执6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州市天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天美联盟个人用品有限公司退还货款270250元,并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分两段计算:第一段以117500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29日起计算;第二段以152750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30日起计算,违约金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广州天美联盟个人用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49.8元,由被告广州市天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6-19 |
发布时间 |
2019-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粤0114执613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9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5728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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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佳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RMRY1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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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3栋8层6、7、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