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红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5********3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25民初840号 |
案号 |
(2020)豫0425执8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刘洪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李帅杰借款本金86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0.2%,自2017年7月21日起计算至债务偿还完毕之日止);二、徐红卫对上述借款的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