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鹏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709********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5民终1071号
案号
(2020)鲁1502执41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8)鲁1502民初8110号民事判决;二、朱鹏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吕冬梅借款5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1月12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5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一审案件受理费107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元,由被上诉人朱鹏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29
发布时间
2020-1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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