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松布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921********00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2921刑初296号 |
案号 |
(2020)内2921执14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松布尔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责令被告人松布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赔李翠菊120,000元,退赔于忠河35,000元,退赔格希格玛28,000元,退赔付成君27,200元,退赔刘杰5,000元,退赔程凤梅38,500元,退赔张凤18,340元,退赔刘永4,500元,退赔黄大杰2,000元,退赔雷泽将20,000元,退赔于涓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九年八月十日起至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止。罚金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