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3********34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923民初2593号
案号
(2020)鲁0923执16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孙刚勇运费9000元及利息(以9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21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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