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明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33********3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329民初4026号
案号
(2020)鲁1329执21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明星欠原告李志华货款37680元、借款30000元,分6期偿还,自2020年8月起至2020年12月每月10号前偿还上述款项1万元,最后一期欠款为17687元,于2021年1月10号前偿还;如逾期,原告李志华可就被告未履行款项申请执行且计息,利息自2019年5月29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案件受理费1493元,减半收取746.5元,保全费720元,合计1466.5元,由被告于明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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