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明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33********3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9民初4026号 |
案号 |
(2020)鲁1329执2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明星欠原告李志华货款37680元、借款30000元,分6期偿还,自2020年8月起至2020年12月每月10号前偿还上述款项1万元,最后一期欠款为17687元,于2021年1月10号前偿还;如逾期,原告李志华可就被告未履行款项申请执行且计息,利息自2019年5月29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案件受理费1493元,减半收取746.5元,保全费720元,合计1466.5元,由被告于明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