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孔祥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7********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32民初1804号
案号
(2020)鲁0832执24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梁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依法强制履行(2020)鲁0832民初1804号民事调解书,即强制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155000元及对应的利息、2020年5月22日前的利息20000元,案件受理费1900元被执行人负担。2、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请执行人诉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于2020年5月22日作出(2020)鲁0832民初1804号民事调解书,即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起每月20号前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5500元直至本金还清止,于2021年4月20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155000元对应的利息(以实际欠款本金数额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欠款本金还清止)。被执行人于2021年4月20日前给付截止2020年5月22日前所欠申请执行人的欠款利息20000元。案件受理费190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梁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26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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