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1********129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121民初2054号
案号
(2020)闽0121执35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闽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唐健确认欠陈鑫借款本息人民币163950元,分期还清:第一期应于2020年7月2日支付3000元;2020年7月10日前支付5000元;2020年8月10日前支付5000元;剩余款项150950元从2020年9月起每月10日前支付10000元至还清之日止;二、若唐健有任一期款项未按时足额归还,则视为款项全部到期,陈鑫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唐健除应偿还陈鑫剩余借款外,还应支付利息(以未归还部分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20年7月2日起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闽侯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9-21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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