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邢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22********00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0)文民初字第1599号
案号
(2020)琼9005执恢2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文昌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邢增波一次性偿还欠款本金人民币40666元给原告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并支付从原告主张之日(2010年8月27日)起至被告清偿欠款之日止期间的利息(该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付),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 如果被告邢增波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文昌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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