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薛世格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4********45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723民初261号
案号
(2020)鲁1723执12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纪振福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时冬玲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被告翟爱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翟爱国对上述借款、利息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纪振福追偿。三、驳回原告时冬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27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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