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以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730********0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222民初1079号
案号
(2020)桂1222执4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韦以飞欠原告韦俊强现金人民币450000元,限于2019年农历12月30(除夕)之前偿还200000元,尚欠250000元于2020年农历2月底之前偿还清楚。案件受理费8050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025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即应收201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韦以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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