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全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28********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224民初516号 |
案号 |
(2020)桂1224执4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韦全东尚欠原告梁宁波借款人民币8万6千元,被告韦全东自愿分为五期偿还给原告梁宁波,第一次限于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梁宁波借款人民币1万元;第二次限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梁宁波借款人民币2万元;第三次限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梁宁波借款人民币2万元;第四次限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梁宁波借款人民币2万元;余款1万6千元限于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偿清。二、原告梁宁波自愿放弃对被告韦全东的利息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50元,减半收取975元,被告韦全东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0-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