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天意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717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403民初2924号 |
案号 |
(2020)豫0403执恢3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平顶山市天意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房秋利支付借款本金4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4月1日按月息2分支付至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被告平顶山市天意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房秋利支付租金225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4月1日按月息2分支付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被告平顶山市天意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房秋利支付欠款36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8月1日按月息2分支付至欠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上述欠款,被告平顶山市天意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二、被告平顶山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曹建超、卫昆对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双方承认别无其他纠纷。四、案件受理费47745元,减半收取23872.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平顶山市天意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曹建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171776233J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新华路北段天意花园A栋楼16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