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尚景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1********0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103民初4196号 |
案号 |
(2020)鲁0103执53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尚景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信用卡欠款本金65714.75元; 二、被告尚景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上述欠款本金65714.75元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滞纳金、其他手续费(总和不得超过年利率24%);三、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34元,减半收取计1167元,由被告尚景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