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华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02********0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491民初744号
案号
(2020)鲁1491执8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华军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王玉梅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王玉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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