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华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402********0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491民初744号 |
案号 |
(2020)鲁1491执8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华军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王玉梅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王玉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