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正德轻工业品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08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光民初字第473号 |
案号 |
(2019)闽0723执恢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光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正德轻工业品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1000000元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式:从2013年9月28日起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为基础上浮30%计至还清该款之日止);二、被告福建正德轻工业品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300000元;三、驳回原告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光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4-17 |
发布时间 |
2019-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闽0723执恢5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17 |
执行法院 |
光泽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322076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7230708735281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平市光泽县金岭工业园C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