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惠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21********3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702民特1463号 |
案号 |
(2020)浙0702执47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金惠明尚欠徐叔成借款本金23000元,分5期支付完毕:于2020年6月开始至2020年9月止每月30日前各支付5000元,余款3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完毕;二、如果金惠明有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徐叔成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和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立即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