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声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30********2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430民初1081号 |
案号 |
(2020)闽0430执9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许聂宏连与江声华离婚;二、婚生女儿江紫星由聂宏连抚养,江声华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20日向聂宏连支付江紫星抚育费1000元直至江紫星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