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科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31********3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31民初1042号 |
案号 |
(2020)桂0331执13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韦科五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608812元给原告万方华。本案受理费11391元,减半收取5696元,原告负担285元,被告韦科五负担541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