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建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5********3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724民初841号 |
案号 |
(2020)甘0724执17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殷建渤偿还原告许建锋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万元,限于2020年8月15日前给付1.5万元,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1.5万元;二、被告刘自兵对以上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自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向被告殷建渤追偿。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583元,减半收取计291.5元,由被告殷建渤负担,并当庭给付原告。本院预收原告受理费291.5元,退还其29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