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殷建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5********3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724民初841号
案号
(2020)甘0724执17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殷建渤偿还原告许建锋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万元,限于2020年8月15日前给付1.5万元,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1.5万元;二、被告刘自兵对以上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自兵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向被告殷建渤追偿。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583元,减半收取计291.5元,由被告殷建渤负担,并当庭给付原告。本院预收原告受理费291.5元,退还其291.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9-17
发布时间
2020-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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