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5********1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271民初1869号 |
案号 |
(2020)甘0271执26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顾军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赵永山、王玉兰人工工资57790元及利息(以欠款57790元为本金自2019年2月26日起按银行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如逾期未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45元,减半收取622.5元,由被告顾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