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4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323民初292号 |
案号 |
(2020)赣0323执6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李冬生货款1552811.98元,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750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 300000 元;剩余货款 502811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被告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有任何一期逾期,应按月息2%支付未付货款的违约金给原告李冬生,原告李冬生可就剩余全部货款提前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7395元,减半收取为13697.5元,由被告萍乡华维电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芦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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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文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300799457828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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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科技工业园电瓷工业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