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祖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3********2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304民初9656号 |
案号 |
(2020)浙0304执26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瓯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祖国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溪支行借款本金74250元、手续费3850元、^~^透支利息(截止至2019年8月15日的透支利息为4297.48元,^~^2019年8月16日起以借款本金74250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如被告李祖国未履行上述第一项债务,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溪支行有权对登记在被告李祖国名下的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车牌号桂dlq797、车架号lbemdafb0hz118543)的拍^~^卖、变卖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卢柱文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