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龙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4********2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721民初2724号 |
案号 |
(2020)豫1721执14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要求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0)豫1721民初272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偿还申请人借款36368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19488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自2020年8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2.案件受理费355元应由被申请人承担。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0-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