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01********32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302诉前调95号
案号
(2020)皖1302执35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沈燕自愿给付原告王怡丹100000元,分别于2020年7月20日前付给原告60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付给原告40000元。原告表示同意。案件受理费1150元,原告自愿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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