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珈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44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1民初35166号 |
案号 |
(2020)粤0111执14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市珈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原告吴国清退还租金176342元;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市珈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原告吴国清支付利息(该利息以176342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8月1日起计付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付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吴国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027元,由被告广州市珈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嘉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5304492788X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13层1301房自编1301-D334号(JM)(仅限办公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