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松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06********3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9006刑初119号 |
案号 |
(2020)琼9006执17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符传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06月11日止。)二、被告人吴松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0月11日止。)三、被告人符方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具体期限依收监情况决定。)四、被告人符传谋、吴松智、符方云共同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文孟琼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26569.71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