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321********49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302刑初24号
案号
(2019)闽0302执27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许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莆田市城厢区监察委员会向被告人许军扣押的赃款人民币十三万一千元,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8-12
发布时间
2020-12-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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