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321********12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303民初2091号
案号
(2020)闽0303执29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蔡敏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王义借款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蔡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10-26
发布时间
2020-1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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