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田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24********46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823民初1028号
案号
(2020)闽0823执17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唐田丰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双方于2019年6月19日签订的编号为ht9090530190009466《最高额借款合同》。二、唐田丰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止结欠的逾期利息1369.75元,以及自2020年5月27日起以结欠本金为基数以月利率13.9531245‰计算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10-14
发布时间
2021-0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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