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鹏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283********22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283刑初645号、(2019)鲁0283刑初84号
案号
(2020)鲁0283执27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执行刘涛罚金20万元;执行张美来罚金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2.852115万元;执行王振业罚金1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25.89962万元;执行林传刚罚金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5.674506万元;执行王苏美罚金6万元,追缴非法所得47.411014万元;执行顾付尧罚金4万元,追缴非法所得3万元;执行邹云孟罚金7万元。2、追缴青岛沈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借款618.55元、青岛得雅纸业有限公司借款280万元、青岛奥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532万元、高密市亿升纺织有限公司借款638.3万元、高密市金诺汽配工贸有限公司借款890万元、青岛珠峰铁塔有限公司借款531.92万元、原中恒公司股东刘晓龙以个人名义出借给吴静和刘冰的借款190万元,共计人民币3680.77万元3、追缴罪犯十三人刘涛、张美来、姜伟、王玉花、王鹏飞、官丽丽、王振业、林传刚、王苏美、朱春英、邹云孟、顾付尧、顾延粟共同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人民币2782.43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06
发布时间
2021-0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