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东晓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84********63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84民初4621号
案号
(2020)豫0184执52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应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赵若晴,2020年6月5日起至赵若晴年满18周岁止的抚养费,定于每年的6月5日前支付,自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11月5日止,计12000元,以上合计780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1-19
发布时间
2021-0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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