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东晓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84********63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4民初4621号 |
案号 |
(2020)豫0184执52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应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赵若晴,2020年6月5日起至赵若晴年满18周岁止的抚养费,定于每年的6月5日前支付,自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11月5日止,计12000元,以上合计780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时间 |
2021-0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