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薛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02********2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4民终2325号 |
案号 |
(2021)晋0428执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郭薛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谢金苹26.5万元并支付自2020年7月14日起到还清欠款时的利息(以26.5万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