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理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104********1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424民初2816号 |
案号 |
(2020)桂1424执4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赵理捷应向许曼宜返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自2017年1月27日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 300元,减半收取计1 150元,由赵理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时间 |
2021-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