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理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104********15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1424民初2816号
案号
(2020)桂1424执4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赵理捷应向许曼宜返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自2017年1月27日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 300元,减半收取计1 150元,由赵理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1-17
发布时间
2021-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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