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22********1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222民初3807号 |
案号 |
(2020)豫0222执13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军自愿偿还原告李广生借款本金3000000元,于2020年7月3日前偿还原告李广生借款20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偿还原告李广生借款280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偿还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月息1分,自2017年9月22日计算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若上述款项任一期逾期付清,则原告有权对剩余本金及利息一并申请执行; 二、原告李广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31600元,减半收取15800元,被告马军自愿负担,于2020年7月3日前给付原告李广生。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28 |
发布时间 |
2020-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