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栾海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21********36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403民初185号
案号
(2020)鲁1403执8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陵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栾海峰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3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30000元,于2021年12月30前本息一次性结清,二,被告如一期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足额履行偿还义务,原告有权申请法院执行全部款项。三,双方别无其它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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