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4********54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24刑初590号 |
案号 |
(2020)浙0324执37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永嘉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人黄小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0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5月 12 日止。 )^~^二、被告人黄小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爱国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17095.7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