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春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4********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624民初1885号
案号
(2020)闽0624执3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诏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一致确认陈春勇结欠沈毓宾借款本金1540000元,陈春勇应于2020年2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50000元,于2020年8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400000元,于2021年2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250000元,于2021年8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250000元,于2022年2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250000元,于2022年8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340000元,款项汇入沈毓宾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账户,卡号为623036110802896966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诏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6-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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