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春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4********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624民初1885号 |
案号 |
(2020)闽0624执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诏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确认陈春勇结欠沈毓宾借款本金1540000元,陈春勇应于2020年2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50000元,于2020年8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400000元,于2021年2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250000元,于2021年8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250000元,于2022年2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250000元,于2022年8月1日前付还沈毓宾340000元,款项汇入沈毓宾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账户,卡号为623036110802896966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诏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