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庄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202********12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2201民初840号
案号
(2020)内2201执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庄丽偿还原告赵永山借款250000.00元,此款分别于2019年10月30日前偿还5000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偿还10000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1000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20.00元,由被告庄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1-02
发布时间
2020-05-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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